东易日盛(002713)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404人,国内设30家分支机构[2] - 2023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32.5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亿元[2] 审计流程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聘任大华[6] - 2024年12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聘请大华[3] - 2025年1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大华[3] - 2025年1月23日,审计机构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计划[6] - 2025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阅报告同意披露并提交董事会[7] 审计结果 - 大华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公允,年末保持有效内控[4][5] - 大华对公司2024年财报出具带特定段落无保留意见报告[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2024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