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000669)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因上年度子公司失控,未能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 - 因上年度子公司失控,构成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因素[6]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金鸿控股及4家子公司[8] - 纳入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79.92%[9] - 纳入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比81.03%[9]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分明[10] - 公司制定财务、工程等管理制度[10][11][12]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2][13][14] 缺陷标准 - 明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19] - 明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21] 股权交易 - 2025年4月14日华东公司200万转让沙河金通51%股权[27] - 2025年4月16日湖州岩及支付100万首期款[27] 诉讼进展 - 2025年1月14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公司主要诉请[28] - 沙河金通不服上诉,案件二审待判决[28] 整改措施 - 针对一般缺陷已采取整改措施并完善[23][24] 高风险领域 - 公司重点关注战略、资金活动、资产管理等高风险领域[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