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担保除外)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担保除外)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9]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其他规则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披露[13]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3]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规定、章程不一致时按相关内容执行[20]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相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