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构成与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员[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2]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5] 独立董事候选人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为候选人[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为候选人[6]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10]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得为候选人[10]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0] - 在公司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20] 履职与撤换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21]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项至第(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重大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关注事项 - 股东等对公司借款或资金往来超300万元或超净资产值5%需关注[19]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应报告[22] - 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27]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4]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专门会议,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7]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制度适用与实施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股东会通过实施,修订亦同[3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
国科军工(688543)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