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5]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特定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14]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1] 决议方式 - 董事会决议可不经现场会议,通过电子通信书面方式经全体董事签字后通过[22]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26]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相应规定;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二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会议暂缓表决[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3]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本规则解释权由董事会行使[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