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0020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华帝股份华帝股份(SZ:002035)2025-04-28 14:5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1] 报告内容及审计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19]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件[2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0] 人员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买卖本公司股份[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买卖本公司股份[36] 信息报送与报告 - 相关人员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4] - 重大信息董事、高管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0]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40] 公告处理 - 临时公告文稿由资本运营中心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41]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董事会秘书和资本运营中心及时发布公告[44] 信息发布与管理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42]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审核同意[44] - 查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资本运营中心协助登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