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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华帝股份华帝股份(SZ:002035)2025-04-28 14:5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11] 其他事项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1]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形式[15][16]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向董事长等报告并送达书面文件[15]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各部门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7] - 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指定联络人并报资本运营中心备案[18] -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做好报告工作[18] - 未经授权各部门和信息知情人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