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60399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松霖科技松霖科技(SH:603992)2025-04-28 13:15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每股份投票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表决权总数为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5]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选举时每轮重新计算[14] 细则适用与提名 - 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6] - 1%以上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须符合章程规定且不超拟选人数[9]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9] 投票与当选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且只能投对应候选人[14] - 每位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拥有的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5]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半数[16]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分别计算[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