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董事提名 - 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表决权计算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名额[9]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持股总数乘以应选人数[9] - 选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持股总数乘以应选人数[9]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 得票相同再次选举[12] 缺额处理 - 当选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选举填补[13] - 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再次选举[13] - 仍未达三分之二,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