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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宁波富邦宁波富邦(SH:600768)2025-04-28 10: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21日获批发行1360万股普通股,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13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74.72万元,股份总数为13374.72万股,均为普通股[4][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或自行起诉[22][23]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时,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5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7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5] 各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9]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92]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日通知[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