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3] 召开请求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权相关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25]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5] - 规则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