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中重科技中重科技(SH:603135)2025-04-28 09:3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自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14][15][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10]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审议[12]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审议[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年度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送达股东,临时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送达股东[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1]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 关联交易事项由关联股东以外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43]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需过半数、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其他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质询无法立即答复的,应在一个月内或股东会确定的日期内答复[30] - 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3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等以外的人或组织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4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44]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46]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8]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48] -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代会等民主选举产生[49]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2]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52]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可要求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5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5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5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