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510,147,693.30元,2022年为1,024,500,199.44元,2021年为871,050,776.59元[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72,516.24元,2022年为91,256,926.61元,2021年为78,416,550.45元[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563,083.26元,2022年为 -78,858,421.45元,2021年为14,133,156.40元[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7592元/股,2022年为0.6367元/股,2021年为0.6535元/股[6]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2%,2022年为13.06%,2021年为16.84%[6] 组织架构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6]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7]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7人[9]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6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3.75%,首次授予530.00万股,占比3.31%,预留70.00万股,占比0.44%[3]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15]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2]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授出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相关程序[23]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5]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0.00%、30.00%、40.00%[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2.45元[29]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为每股12.45元[30]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35]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2024年基数的150%,触发值为135%;净利润目标值为140%,触发值为126%[35]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2024年基数的210%,触发值为189%;净利润目标值为182%,触发值为163.8%[36] - 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2024年基数的273%,触发值为246%;净利润目标值为236.6%,触发值为212.9%[36]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0.5X1 + 0.5X2(X1、X2分别根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考核指标完成度计算)[36]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S、A、B、C、D五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80%、0%[37]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37] - 若公司同时未达业绩考核指标两个触发值,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7] - 若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35] - 若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本次计划终止,所有激励对象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5] - 首次授予5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股份支付费用为12.44元[4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6,593.20万元,2025年摊销3,846.03万元,2026年摊销1,868.07万元,2027年摊销879.09万元[47]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0]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公告,若未完成,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1]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披露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44] - 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45] - 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47]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草案等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约定双方权利义务[51] - 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经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53]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5]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62]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6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6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64]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或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4][55]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或终止,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54][55] - 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57] -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过户后享有分红权、配股权等[59]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应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61]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若60日内未协商调解解决,可向法院诉讼解决[69] 股份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70]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P1×(1+n)/(P1+P2×n)[71]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n [7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1+n)[71] - 缩股时,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n [71] - 配股时,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P1+P2×n)/[P1×(1+n)] [72] - 派息时,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 - V [72] - 增发新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调整[73] - 公司实施回购需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等多程序[73]
江苏华辰:江苏华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