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内容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11]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 所议事项须全体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公司保障召开并提供条件[15]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16]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7]
制度内容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11]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 所议事项须全体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公司保障召开并提供条件[15]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16]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