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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30013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青松股份青松股份(SZ:300132)2025-04-28 08:25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新委员,未达标准前暂停职权[7]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13]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快捷方式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21][2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表决规则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授权书表决前提交[17][28] - 既不亲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视为放弃投票权[30]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去职务[1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8] 决议流程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22] - 委员或秘书最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2]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实施情况,问题汇报董事会处理[23] 其他 - 会议记录至少包含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2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