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辞任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下列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等[18] 公司响应与资料保存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其他规定 - 提名人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最迟发选举通知时报送材料[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9] - 制度未尽或相悖按法律等执行,修改董事会及时修订提交审议[31] - 公告或通知在指定报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31] - “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时相同[34]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1]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爱科科技(688092) -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