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688013) - 天臣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天臣医疗天臣医疗(SH:688013)2025-04-27 08:25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5]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资金支出与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资金支出需经部门主管、财务负责人、董事长签字,超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2] - 超过募投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5]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得超总额30%[16]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8] 资产收购规定 - 以发行证券购买资产或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相关当事人应遵守收购资产规定[19]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20]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仅变更实施地点可免部分程序,但需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3][24]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7]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6] -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每半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进展,会计部门设台账,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报告[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0][3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其结论性意见[30][31]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3]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