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政策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3] - 可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等方式,现金分红优先[5]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6]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6] - 成长期或难区分阶段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6] 政策调整与规划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13]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重大投资界定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情形包括净资产20%且超3000万元、总资产10%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