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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玑科技(30024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天玑科技天玑科技(SZ:300245)2025-04-25 19:39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等[7]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4]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1] 超募资金规定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超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每12个月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和还贷不超募资金总额30%[1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3] - 达到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资金使用差异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资金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6] - 保荐机构等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存放与使用[27]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等出具年度资金使用核查报告[27] 其他 - 经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