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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家联科技家联科技(SZ:301193)2025-04-25 16: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00万元[9]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熊认购4939.05万股,持股比例54.88%[20] - 发起人张三云认购2025.00万股,持股比例22.50%[20] - 发起人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9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20] - 发起人赵建光认购675.00万股,持股比例7.50%[20] - 发起人蔡礼永认购315.00万股,持股比例3.50%[20] - 发起人林慧勤认购145.95万股,持股比例1.62%[20]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10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7][15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51]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74]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