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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数智(3003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鼎捷数智鼎捷数智(SZ:300378)2025-04-25 16:1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3] - 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9]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5]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信息沟通限制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定期报告延期披露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并公告原因、方案和延期期限[12] 临时报告内容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交易事项等内容[12]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披露标准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3]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3]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3]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3]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3]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5] 政府补助报告标准 - 单笔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5]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公司股东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监事会披露通知 - 监事会对涉及检查公司财务等行为对外披露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28] 主要股东义务 -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按制度提供信息并答复问询[29]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发[23] 对外披露权限 - 董事长、总经理等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但时间和内容有要求[23] 公司联络人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证券事务代表为日常事务联络人[25] 经理层报告义务 - 经理层应定期或不定期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完整[26] 董事会和监事会责任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7] -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披露文件材料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8]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应依据规定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