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及绩效考评[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报董事会批准[8] - 考评先由人力资源部门作报告,再评价并报董事会审议[11] 支持与实施 -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专业支持,董事会秘书室提供综合服务[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