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召开[5] 临时股东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7][8] 自行召集股东会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3]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股东会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股东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董事候选人提名 - 换届选举或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由现届董事会等提名产生[21]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21] 董事选举投票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投票[22] 董事选举结果处理 - 经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应选人数,已当选者当选,剩余者重选[22] - 三轮选举后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原任董事不能离任,相关方应重新推荐候选人[23]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分红等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8]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8]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1] - 召集等不符合要求,监管机构责令改正,交易所采取措施[31] - 董事等违反规定,监管机构责令改正,交易所处分,严重时禁入[31]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