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 截至评价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公司理念 - 秉承“诚信、责任、专业、创新”价值观[7] - 以“智”造微笑产品,筑就绿色梦工厂为使命[7] - 以“成为服装品牌的最佳服务商”为愿景[7] 管理政策 - 建立交易授权、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控制政策和程序[8] - 制定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10]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聘请外部审计师审计[11] 重要性水平 - 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确定总体重要性水平[13] - 依75%确定执行重要性水平[13] - 依5%确定未更正错报重要性水平[13]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达或超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13]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为潜在错报低于5%但达或超3.75%[13]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为潜在错报低于3.75%[1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为直接财务损失500万元以上且受国家政府部门处罚[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为直接财务损失100 - 500万元且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为直接财务损失100万元以下且受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14]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5]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