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名称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财务资助与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4][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8] - 股东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0][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14]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33][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6]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8]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3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需超过半数[4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额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6][47] 公司变更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需董事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3] 章程相关 - 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公司股东会,经股东会批准通过后生效[57]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公司章程》 拟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