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60323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员一至五名[5] - ESG执行小组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组员一至五名[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快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2][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6] 委员管理 - 委员会人数不足三分之二,董事会应增补,未达标准暂停职权[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决议与记录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细则说明 - 细则“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1]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1]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抵触时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