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精伦电子(600355) - 精伦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SH:600355)2025-04-25 13:1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上半年不迟于4月30日,下半年不迟于8月31日[4]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秘书处2个工作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10日内召集[6][7][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出席需书面委托且有委托限制[15][18][19] 会议表决与决议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4][25]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决议要求更高[26]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28] 特殊事项处理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有特定流程[30]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录音录像为组成部分[34]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6]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7]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