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技术(688129) - 东来技术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东来技术东来技术(SH:688129)2025-04-25 12: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A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47.88万元[8]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47.88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上海东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56.8万股,持股比例59.28%[17] - 公司设立时,朱忠敏持股1381.2万股,持股比例23.02%[17] - 公司设立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万股,持股比例5%[17] - 公司设立时,杭州先锋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9.8万股,持股比例3.33%[17] - 公司设立时,云南大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0万股,持股比例3%[17]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6][2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12个月后可豁免[27]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7][3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主持[11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33]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137]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3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156] -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16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8][179][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需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