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600367) - 红星发展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委员会设立与规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程[2] 成员与提名规则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补选与审议规则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8] 建议与会议规则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10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