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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福科技奥福科技(SH:688021)2025-04-25 12: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15]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25] 表决计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及选举独立董事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3][28]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0]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加[31] 优先股表决 - 发行优先股审议时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3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33]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