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33.3334万元[1] -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11,333.3334万股,均为普通股[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无时间限制,请求撤销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3]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的股东,在董高、审委会、监事会执行职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相应诉讼请求权[4] -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等持股份达3%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报告董事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达3%后每增持或减持3%股份也需报告,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后2日内不得买卖[4] - 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向股东会提出议案[6]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11]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1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0]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9]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等[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名、独董3名、职工董事1名[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委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制度修订 -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18] - 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1]
浩通科技(301026)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