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 - 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将于2025年8月11日届满,决定变更为长期[2] - 2017年11月10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4] -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074.5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074.58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规或章程,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股份质押需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并公告[20]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3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2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2] - 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5] - 公司当年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5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且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58][5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若不经股东会决议需经董事会决议[5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59][60] - 修订《公司章程》,除部分条款修订外其他主要内容不变,修订后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64]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