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冠城大通新材料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4月10日发通知,4月24日召开[2] - 应参加董事5名,多项议案实际参加表决5名且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1][22][24][26][28] - 资产出售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应参加3名,实际参加3名且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5]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5年经营计划》[3]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1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1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财务相关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12] - 支付立信中联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13] - 续聘立信中联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4] 其他事项 - 2024年6月公司完成换届,独立董事变更[5] - 授权公司总裁使用不超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23][2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上交所网站[20][22]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刊登在指定报刊及网站[26] - 《筹划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程序公告》刊登在指定报刊及网站[25] - 董事会同意近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27][28] -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确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并发出通知[28] - 《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1] - 资产出售事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5]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