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和顺石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莉萍)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2]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能担任[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 需会计学博士学位且为会计学教授[4]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