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和顺石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海龙)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独立董事审查流程 - 需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需根据上交所指引核实并确认任职资格[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