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33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190.60万元,股份总数17190.60万股,每股面值1元[6][12][17] 股权结构 - 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567万股,比例55.67%;晏喜明持股1867万股,比例18.67%等[1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提起诉讼[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大会[3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1/3职工代表[10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等[10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有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有重大影响股东[139]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天起生效[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