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603609) - 禾丰股份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投资审批 - 投资评审委员会五人组成,投资项目需四人及以上表决同意视为通过[5] - 100万元以下投资由董事长授权板块主管副总裁审批[7] - 100万元以上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数额以下,经评审会表决后由董事长审批[7] - 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经评审会表决后提交董事会;超权限需提交股东会[7] - 十二个月内分次投资同一或相关项目,以累计数额计算投资金额[8] 评审流程 - 财务总监收到可研报告30日内召集评审会[11] - 100万元以下项目可简化可研报告及评审环节[11] 文件管理 - 投资协议等文件原则用公司模板,经法务部审核[13] 投资处置 - 投资期满或达预期收益,公司可收回或转让投资[16] - 投资与公司经营方向背离,公司可中止、转让或终止投资[16] 违规处理 - 投资人员违规致损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调查[19] - 查证属实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19] - 公司及各级分子公司可采取警告等措施处理违规人员[1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