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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SH:600616)2025-04-25 09: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4] - 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审议事项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日常机构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5]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19] - 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9]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19] - 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9]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9] 细则规定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