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300138)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董监高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可转让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董监高买卖股票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内不得买卖[5] 违规收益处理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诉讼[6]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20]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5] - 实施完毕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5] 股份变动与离任规定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报告公告[16] - 离任后六个月内锁定股份[17]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19] -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扣减薪酬津贴500 - 10000元[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