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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30013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晨光生物晨光生物(SZ:300138)2025-04-25 09:14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人员责任与确认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4] - 董事长召集审议定期报告,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 监事保证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行为[46] - 总经理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答复董事会询问[47][48] 披露事项与程序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需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5] - 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21]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24] - 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有规定程序[30] - 定期报告草拟、审核、通报、披露有规定程序[33] - 临时公告由证券事务管理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批[34] 信息报送与发布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需第一时间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36] - 公司公告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披露[50] 保密与豁免 - 公司信息知情人对拟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 - 公司应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53]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不超两个月[54] - 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国家秘密等信息[55]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8]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和解释修订[60][61] - 办法由监事会负责监督[60] - 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