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0021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南极电商南极电商(SZ:002127)2025-04-24 1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7] 披露时间要求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15] - 新股和可转债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文件[20] - 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流通提示性公告[20][2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3]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4]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32]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需披露[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32]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3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34]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3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4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满足条件需披露[4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4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9] 其他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需披露担保事项[4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55] - 预计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预告,部分情况可免披露[63] - 业绩预告差异幅度界定及补充公告时间要求[65][66] - 业绩快报预计差异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需披露修正公告[66]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及实施公告[69] - 回购股份相关公告时间及比例披露要求[75][77] - 可转债相关指标达到条件及各阶段需及时披露[78][79][82] 信息披露流程及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秘书具体协调组织[96] - 明确财务管理和内审机构在财务信息披露中的责任[96][97] - 信息披露遵循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100] - 部分人员经授权可进行信息披露[102] -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要求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秘书[103] - 临时公告、定期报告、报送监管部门报告的编制审核流程[104][105][107] - 宣传文件发布前需经秘书书面同意[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制度[122] - 避免在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活动[123] - 董监高在特定报告公告前禁止买卖本公司股份[127] - 监事会对外披露检查信息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董事会[117] - 确立信息披露职责记录和保管制度[1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并披露[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