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后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讨论后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5] 关联信息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告知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联系人情况[8] - 公司应对关联关系做出实质性判断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9]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的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增资或减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18] - 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9] 财务资助审议 - 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事前认可要求 - 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意见[22]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豁免与免予情况 - 与关联人发生参与公开招标、获赠现金资产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与关联人进行现金认购对方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 办法执行与生效 -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7]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