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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002738)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中矿资源中矿资源(SZ:002738)2025-04-24 14:3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超30万元交易,应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应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成交(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2] 关联交易原则与形式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9][10]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形式[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 应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交易时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5] - 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先提交材料给独立董事[7]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关联股东担保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7]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0]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1]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提交[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1] 其他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等交易可预计额度,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3]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6] 关联交易披露规定 - 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仅参考市场价格时,履行披露义务应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等信息[27] - 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按规定执行提交文件[27]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2个工作日内,董事会秘书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制度执行与修改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9] - 制度与国家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30] - 制度所称“以上”包含本数[30]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