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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银信科技银信科技(SZ:300231)2025-04-23 13: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2011年6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26.7334万元[7] - 股份总数为44426.7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股东詹立雄持股1118.4万股,持股比例37.28%[12] - 发起人股东曾丹持股897.6万股,持股比例29.92%[13] - 发起人股东北京银信长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84万股,持股比例12.8%[13] 股份交易与收购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收回相关人员股票交易所得收益规定的,股东有权起诉[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1] - 股东对违法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5]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3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 召集人应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1]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52]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5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9] - 以后各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6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62]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62]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5]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65]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5] 董事会相关 - 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不超10%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76]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77] - 代表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77] -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需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9] 监事会相关 -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10日内召集[107] - 召开定期监事会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提前5日[10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季报[111][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3]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1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1]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5]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日通知[126] - 公司合并等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129] - 债权人相关申报债权时间[128][129][1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公司通知以挂号邮件送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38] - 控股股东定义[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