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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永杰新材永杰新材(SH:603271)2025-04-23 13: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注册,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72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5][14] 股权结构 - 浙江永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1.2894%,超卓有限公司(香港)持股26.2669%等[17]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2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等[29][31]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行使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等职权[38]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担保事项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53] 董事任职资格 - 有犯罪记录、个人债务问题等情况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8]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经股东会授权可决定发行股份等[86][8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5] 总经理与监事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监事每届任期3年,均可连聘或连选连任[121][124] 监事会构成与会议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6][12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133][136]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48]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1]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上市后生效[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