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18]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5日内发通知[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2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董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39]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票数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39]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40]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向召集人主动声明关联关系[36] - 公司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若决议未指明就任时间,新任董事在审议通过后即就任[40] 其他事项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1]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7]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8]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9]
确成股份(6051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