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 -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股权激励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绩效考核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3] - 已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3] 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4] 合规意见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4]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4]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等均符合规定[4]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 报告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符合管理办法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