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30059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7] - 制订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13] - 制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3] - 制订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4][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8] - 董事会办公室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情况[20]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可质询高级管理人员[20][21] - 委员结合多因素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1] - 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等[2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