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符合条件可豁免披露[4][5] - 董事会负责制度健全实施,决定需登记审批、签字及保密承诺[7][9] - 难以保密、泄露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10][11] - 不符合规定处理或未及时披露将惩戒责任人,制度审议通过生效[10][1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符合条件可豁免披露[4][5] - 董事会负责制度健全实施,决定需登记审批、签字及保密承诺[7][9] - 难以保密、泄露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10][11] - 不符合规定处理或未及时披露将惩戒责任人,制度审议通过生效[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