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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利安隆利安隆(SZ:300596)2025-04-21 13:4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通知 - 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快捷通知一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6]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半数以上通过[18]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9]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十年以上[1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 解释权归董事会[22]